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根据芒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芒康县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经费的批复》(芒财〔2025〕36号)通知文件,我局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7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33万元;市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6.78万元;县级配到资金1701万元,现对芒康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进行公示。
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