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六大战略”实施特别是“依法治县”战略为抓手,一体推进法治芒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芒康实践新篇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开展了4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法制建设新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调整充实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召开述法会1次,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平安芒康等工作,主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对加强宪法监督和实施进行部署。
(二)依法执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新实效。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集体决策制度,确保相关工作的主体、程序、手段等符合法律要求,从而减少决策失误,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政府常务会、部门协调会等会议20余次,依法审查各类合同300余份,收集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建议40余份,有效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龙头带动作用,综合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年度述法等各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10余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新阶段。一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可能激化以及历史遗留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了预防排查调处,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县域社会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调整设立网格单元106个,配备106名网格长,1955名网格员,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02个。开展“防范命案法治巡回宣讲”专项活动28次;开展网格边境联合巡逻70余次,合力化解边境矛盾纠纷6起;受理各类信访事项59件,办结51件,在办件8件(均在办理时限内)。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全方位”监督,以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事项为抓手,协调监督有关工作,有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县域内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企业(项目)214家次、行政处罚3起、处罚金额55.73万元,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9份、联合整改通知21份、督办提醒函25份。开展食品经营环节检查378家次,查办违法案件24起,处罚金额15.37万元。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停业整顿3家加油站,处罚金额3.95万元。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结劳动检察举报投诉案件87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308.29万元。
(四)法治宣传,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新环境。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普法工作高起点推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以法律“七进+N”为契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完成对全县关键地点、关键节点、关键人员普法的全覆盖。开展法治宣传47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7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82300人次。培养258余名“法律明白人”,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担任67个村(居)法律法律顾问,对全县村(居)村规民约进行了审核,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是突出重点,分类施教,普法工作针对性增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群众合法诉求维权通道,努力使公众的合法诉求得到有效解决。通过与群众聊天拉家常、讲述身边法治案例等方式,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精准送到群众身边。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惠民生工程,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提供法律咨询315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43份,法律援助案件54件。积极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公证咨询110人次,公证受理74起,让法治建设有力度有温度。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总体上看,今年以来芒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不够强;二是群众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不善于采用合理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三是普法宣传方式较单一,普法效果不够理想。下一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关键区域、关键人员实施精准普法。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方法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防止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钓鱼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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