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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代表:

受芒康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芒康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芒康县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我县总财力为288941万元,比上年总财力减少22003万元,减少7.1%,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260万元,比上年增长2049万元,同比增长10.14%;上级各项补助收入共计22082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94万元;上年结转1256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8647万元,比上年减少25907万元,同比减少9.8%,上解上级支出为211万元;调出资金356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38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36346万元,用于2025年财力。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2024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260万元,税收完成11125万元,其中:增值税6902万元,企业所得税537万元,个人所得税570万元,资源税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97万元,印花税151万元,耕地占用税2216万元,契税64万元,环境保护税10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1135万元,其中:专项收入87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033万元,罚没收入369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14万元,其他收入24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2024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864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42182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0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1473万元,上年结转8883万元,调入资金3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为3056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721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4963万元,用于2025年。

(三)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2024年年初,我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56656万元,分别为在建农村公路项目1582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7143万元,2023年新增芒康县曲登乡曲登村公路188万元、芒康县帮达乡然堆村至徐中乡乡道岔口通畅公路1746万元、芒康县G318线K13+830公路岔口至达嘎顶村通畅公路1245万元、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514万元。

2024年年末全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43275万元。分别为在建农村公路项目9439元;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0143万元。2024年新增芒康县曲登乡曲登村公路188万元、芒康县帮达乡然堆村至徐中乡乡道岔口通畅公路1746万元、芒康县G318线K13+830公路岔口至达嘎顶村通畅公路1245万元、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514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24年初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债券资金9500万元,为芒康县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化产房(孵化基地)贷款项目9500万元。

2024年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债券资金40069万元,其中,芒康县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化产房(孵化基地)贷款项目9500万元,新增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置换专项债券25560万元,芒康县曲孜卡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贷款置换专项债券5009万元。

3、抗疫特别国债。2024年年初抗疫特别国债余额为3600万元,2024年年末余额与年初一致。

(四)2024重点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

2024年,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围绕全县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保障“三保”、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在财政运行平稳、服务重大战略、改革创新开放等方面下功夫,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靠前实施各项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确保了2024年重点支出和政策的有效落实。

1.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首位。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昌都市确定的范围和标准,足额落实“三保”支出,2024年落实地方标准“三保”支出为99260万元,其中,保工资77309万元,保运转4384万元,保基本民生17567万元。进一步做好民生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系好风险管理的“安全带”,确保我县财政可持续。

2.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财政支农突出位置,持续发挥政府投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财政投入保持总体稳定。2024年度,保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6070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出2039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5700万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162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838万元,畜牧良种补贴127万元,村级动物防疫员补83万元,牛羊出售奖补548万元,农药采购经费24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2726万元,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40万元,病死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13万元,农用化肥价差费用补贴168万元,退耕还林工程政策补助410万元。

3.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国土绿化行动工作,强化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和治理,加强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2024年共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23392万元,用于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等生态补偿政策资金,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等。

4.稳步促进教育发展。切实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保持财政教育投入规模稳定增长,2024年全县按照2023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4%投入教育配套资金4851万元。落实农牧民子女学前教育补贴及义务教育“三包”政策资金5836万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1976万元,农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1056万元。

5.保障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基层倾斜,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月伙食补助资金1070万元,落实乡镇人大保障经费、基层团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经费共计418万元。保障强基惠民工作经费1892万元,落实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经费159万元。

6.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健全社会救助政策,继续实施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政策,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护理补贴600万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740元提高到801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费每人每年1446元提高到1477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费每人每年2169元提高到2216元。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927元提高到947元,落实资金107.21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160元提高到5340元,

7.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着力实施好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工程,建立市、县医院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推动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向县、乡(镇)一级倾斜,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落实卫生健康相关经费5111万元。

8.支持社会综合管理。加强政法部门经费保障,进一步提升政法机关装备配备水平和办案处突能力。做好强基惠民、“双联户”创建、创新寺庙管理、基层党建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支持措施,,落实党组织相关经费1050万元,落实消防基层消防建设相关资金235万元,落实维稳专项经费190万元,落实基层网格化资金337万元。

9.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今年以来,县财政局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深化零基础预算改革。从预算源头进行整合,以财政资金整合推动跨部门协同。坚持部门单位“先谋事、后排钱”,以政策清理、绩效目标为抓手,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二是持续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并通过一体化完成2024年预算执行各环节操作,实现上下级财政、政府和部门预算、预算绩效“三个贯通”。三是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4年重点项目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充分运用。四是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以及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清理盘活资金3769万元,统筹整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审核,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节约政府资源。六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债务限额管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继续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足额保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需求;扎实推进债券项目申报工作。

10.保障重点工作落实。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努力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围绕我县重点工作,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经费。共落实全县13个重点项目工程资金2.83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县级配套1700万元,落实自然灾害相关资金1739万元、信访工作专项经费7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专项资金16085万元,确保县委、县政府各县安排部署落实落地。

总体看,2024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这是党中央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县委、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依然不足,经济增长依靠上级投资拉动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扭转,非税收入比例偏大;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加大;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存在结构固化、支出僵化等问题;申报预算积极性高,预算执行力差、执行不均衡、项目执行进度偏慢、预算调整追加频繁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积极探索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编制好2025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5年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重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测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税费政策相衔接,提高收入管理的科学性。二是支出预算要突出重点,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政府债务要合理适度,优化政府债务体系,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发挥带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财政可持续性。四是资金管理要突出绩效导向,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理念深入嵌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对财经纪律始终保持敬畏,一切按照制度和规矩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国家统一的财税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以可执行为目标编实预算,把既定要做的工作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控频繁多头追加预算,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对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真抓真管,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一)2025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231273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97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17517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23796万元,上年结转预计为12550万元。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预计为231273万元。其中,安排本级预备费预计为2300万元,调出资金67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预计为206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58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158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49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679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为5800万元。其中,专项债务付息支出预计为679万元。收支平衡。

(三)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5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债务付息138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为679万元,全县债务付息合计2064万元。

(四)2025年财政支持重点情况

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工作:

1.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首位,严格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范围和标准,足额落实“三保”支出。2025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31273万元。其中,保工资预计支出91907万元,保运转预计支出5660万元,保基本民生预计支出17310万元。

2.围绕科教兴国战略部署,支持现代化人才建设全面发展。围绕“六个提升”的目标,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安排2024年本级财政收入的25%、地方教育附加税的10%、计提土地出让金的10%共计约5583.56万元,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收入与教育投入有机结合体制机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保持地方财政教育投入增长1个百分点。继续实行教育“三包”、15年免费教育政策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科教兴国”战略部署。支持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按照自治区生均标准落实中职、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经费,支持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支持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开展。

3.增进民生福祉,支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1)支持稳就业促增收。坚持就业就是经济的晴雨表,是民生的基本盘不动摇,通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三支一扶、四类人员、就业补助经费等措施,着力强化稳就业促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积极推广以工代赈促进农牧民增收,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低收入群体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行业联动,支持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安排县级配套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资金约1457万元。

(2)支持健康芒康建设。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支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救治能力建设,补齐公共卫生体系短板。按人均735元/年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好高海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奖励补助政策。落实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政策,支持县人民医院、藏医院升级改造。大力支持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支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传承。

(3)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坚持统筹城乡、覆盖全县、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原则,持续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方面的保障,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加强特困人员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按照每人每月947元执行,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标准按照14778元执行,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标准按8010元执行。落实“三老”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群体的生活补助政策。加快廉租房建设,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4)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支持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深化拓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和时效性。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对村文化室建设、民间艺术团、村(居)文艺演出队等给予补助。支持文艺创作,鼓励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保障经费投入。安排“红色昌都、振兴奋进”专项经费500万元。支持县融媒体中心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5)推动绿色发展,支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大投入,支持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支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上级转移支付重点支持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节能减排等项目支出。安排垃圾无害化处理资金和污水处理站运行资金,支持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增强转移支付引导作用。

4.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支持夯实社会长治久安基础。为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做好财力保障,支持社会治理模式和维稳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雪亮工程”、“智慧公安”、维稳大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深入实施干部驻村驻寺、城镇网格化管理、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等活动。保障开展打击非法组织、扫黑除恶、禁毒、反恐等行动必要经费支出,安排维稳及情报专项经费400万元。落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政策,安排地方支持军队(武警)建设资金,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强边固边及军队建设服务保障经费450万元,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安排双拥工作经费33万元,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安排基层消防专项资金20万元,支持提升抢险救灾、扶弱助困的综合能力。安排基层党建+农文旅经费505万元。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4万元。

5.坚持支农惠农扶农,支持推进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建设。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增收。继续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巩固实施涉农“十项惠民措施”,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落实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级配套资金1701万元;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现代种植业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落实最新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标准,安排村干部报酬县级配套资金355万元。

6.不断提升自力更生能力,支持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注重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用好基建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整合资金,优化投资结构,重点用于补齐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生态环保、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支持产业园区服务能力提升,打造区域品牌。安排旅游发展资金和文化市场繁荣资金,支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统筹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股权分红体制。继续执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7.围绕重点工作中心任务,支持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安排重点项目经费,着力提升政府部门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着力做好“十项”民生工程。持续推进“三区一高地”工作推进,安排89万元助力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安排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资金50万元,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安排政协调研经费、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乡(镇)政协委员联络室经费48万元,支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

三、2025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

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苦练内功、向内挖潜,以改革破题,向管理要质效,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集中财力强化县委重要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护航芒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入统筹推进绩效预算、零基预算、预算管理一体化“2+1”财政管理改革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推动形成财政、审计、用钱单位多方联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创新评价方式方法,加强绩效评价。加强重大财政政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的有效衔接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零基预算理念运用。以项目库为基础改进预算编制,按照轻重缓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评估现有支出政策,清理退出到期和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严控新增项目。严禁自行出台增支政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节约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广预算管理一体化,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为引领,夯实项目库和业务管理“两个基础”,全县统一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编制,办理支付业务,实现预算管理、上下级财政、政府和部门单位预算“三个贯通”。

(二)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预算完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健全中期财政预算制度,进一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深入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按规定将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纳入公开范围。

(三)抓好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

依法管好法定债务。依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按时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工作,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运用,大力推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透明,以公开促规范、防风险。积极争取上级再融资和特殊专项债置换政策支持,减轻地方短期支出资金压力。以时间换空间,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肃查处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坚持预算法定,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严格按照预算法批复下达预算,严格安排预算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加大预算执行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内部通报、末位约谈等方式,加强考核结果在奖惩机制中的具体运用。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及时收回不符合进度要求和长期沉淀的预算资金,统筹调整用于其它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认真落实支持创新和绿色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五)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人大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预算审查监督职权,进一步完善预算草案,严格按照人大要求报送预算相关资料。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实施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存在重大审计问题、屡审屡犯的部门,取消或减少相关项目安排。打造“阳光财政”,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推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转变作风、开拓创新、努力进取、真抓实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作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下载:
芒康县2025年年初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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