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2024年财政衔接
资金实施方案
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
芒康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等文件精神,持续优化衔接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芒康县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61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4〕29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3〕80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分类推进实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建立项目资金为抓手,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推进衔接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衔接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水平,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提供保障。
坚持统筹使用。在衔接资金过程中,坚决把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衔接资金中,各部门要本着“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做好统筹对接。芒康县乡村振兴局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提出的项目需求筛选出衔接资金使用总体计划,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衔接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资金使用总体计划及时与乡村振兴部门对接,结合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报县财政局审批。各乡(镇)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建成,保证衔接资金使用安全,特成立芒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组 长:巴桑扎西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胡 鹏 来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吴 国 祥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贺 箭 飞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温 升 淼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江 措 县民宗局4级调研员
扎西拉姆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岳 红 梅 县财政局局长
洛松格邓 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斯郎江措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洛松尼玛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洛松加永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达 尼 玛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嘎松扎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保 罗 县水利局局长
叶 聪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井 立 元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扎西次巴 生态环境局芒康分局局长
路 国 瑞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乡村振兴局,贺箭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洛松尼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资金来源
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2607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为18751万元(其中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为7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1542万元、以工代赈资金为779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4831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为788.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为1700万元。
六、衔接资金项目与投向
2024年衔接资金共计投向27个项目,总投资26070.3万元。其中,一是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10个,投资资金4573.84万元,占总资金的17.5;二是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8个,投资资金2513.83万元,占总资金的9.6%;三是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3个,投资资金10101.52万元,占总资金的41.7%;四是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2个,投资资金7681.39万元,占总资金的31.8%;五是其他类项目4个,投资资金1199.72万元,占总资金的4.6%。
(一)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10个
1.芒康县高产奶牛良种覆盖试点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斯郎江措
实施地点:芒康县竹巴龙乡竹巴龙村、曲登乡登巴村、帮达乡加尼顶村、曲孜卡乡拉久西村、徐中乡尼玛沙村、措瓦乡通沙村
建设任务:奶牛改良站建筑215.85㎡,纳西乡上盐井村新建黄牛改良站32.37平方米,邦达乡加尼顶村、措瓦乡通沙村、曲登乡邓巴村、朱巴龙乡达嘎顶村各新建黄牛改良站42.46平方米,曲孜卡乡拉久西村扩建黄牛改良站12.92平方米。奶牛改良站设备采购(每站点配置隔离场所、保定架、液氮罐、配种器械等)、高产荷斯坦奶牛采购193头、冻精采购300粒、达许村紫花苜蓿养护203亩。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880.63万元(中央资金:620万元;自治区资金220.2105万元、市级资金6.76万元、县级资金33.6595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020户,项目受益总人口6630人,受益脱贫190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235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帮达乡人民政府、竹巴龙乡人民政府、曲登乡人民政府、曲孜卡乡人民政府、徐中乡人民政府、措瓦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竹巴龙乡竹巴龙村、曲登乡登巴村、帮达乡加尼顶村、曲孜卡乡拉久西村、徐中乡尼玛沙村、措瓦乡通沙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竹巴龙乡竹巴龙村、曲登乡登巴村、帮达乡加尼顶村、曲孜卡乡拉久西村、徐中乡尼玛沙村、措瓦乡通沙村。
2.芒康县萨日西藏猪养殖基地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斯郎江措
实施地点:索多西乡安麦西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到蓄水池DN35PE管道、蓄水池到场区的DN50PE主管道,场区内的DN35PE支管,新建粪污处理设备到原排水池的DN200排污管,新建生活蓄水池、消毒间及消毒设备,维修原有建筑的屋顶及照明,拆除原有储粪池,新建MBR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购置粪污运输车,新建广告墙。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中央资金:210万元;自治区资金60万元、市级资金15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76户,项目受益总人口968人,受益脱贫36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9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索多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索多西乡安麦西村
运营主体:索多西乡安麦西村
3.芒康县旅游特色民宿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旅发局
责 任 人:叶聪
实施地点:纳西乡、如美镇
建设任务:项目民宿入户道路改造1.2公里,提升风貌改、环境卫生造,8户房前屋后种草、种花、种树,形成特色民宿8户水电改造,消防配套设施,室内配套等形成单一或整体形式的民宿,前期拟定合同,为村集体增收并起到民宿项目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民俗项目与旅游景区有机连接。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400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自治区资金60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县级资金20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06户,项目受益总人口526人,受益脱贫21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1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纳西乡人民政府、如美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纳西乡、如美镇。
运营主体为:芒康县纳西乡、如美镇。
4.芒康县2024年人畜分离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嘎托镇、宗西乡、如美镇、曲登乡、莽岭乡、措瓦乡、洛尼乡、索多西乡、曲孜卡乡、竹巴龙乡、帮达乡、徐中乡。
建设任务:实施分散式人畜分离2000户(以奖代补形式)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2000万元(中央资金:2000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2000户。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嘎托镇、宗西乡、如美镇、曲登乡、莽岭乡、措瓦乡、洛尼乡、索多西乡、曲孜卡乡、竹巴龙乡、帮达乡、徐中乡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嘎托镇、宗西乡、如美镇、曲登乡、莽岭乡、措瓦乡、洛尼乡、索多西乡、曲孜卡乡、竹巴龙乡、帮达乡、徐中乡。
运营主体:芒康县嘎托镇、宗西乡、如美镇、曲登乡、莽岭乡、措瓦乡、洛尼乡、索多西乡、曲孜卡乡、竹巴龙乡、帮达乡、徐中乡。
5.芒康县青稞粮仓古法酿酒庄园
责任单位:芒康县委组织部
责 任 人:温升淼
实施地点:芒康县帮达乡毛尼村
建设任务:用于厂房建设及部分必要设备采购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70万元(中央资金:70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8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000人,受益脱贫20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10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帮达乡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嘎帮达乡毛尼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嘎帮达乡毛尼村。
6.芒康县嘎托镇达孔村小区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斯朗江措
实施地点:芒康县嘎托镇达孔村
建设任务:新建总建筑面积:1578.32平方米,其中包括:温室大棚三座,每座394.58平方米,育苗温室大棚1座,面积394.58平方米。混凝土道路地面硬化603平方米。新建铁艺镂空围墙180M。总平水电:水由旁边水房接入园区,电由旁边变压器接入园区。设备:三层DTF栽培架10套,二层DTF栽培架10套,增压泵4台。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171.29万元(中央资金:165万元、县级资金6.29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40户,项目受益总人口238人,其中受益脱贫19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01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嘎托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嘎托镇达孔村脱贫户。
运营主体:芒康县嘎托镇达孔村合作社。
7.芒康县葡萄生产基地配套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斯朗江措
实施地点:曲孜卡乡、纳西乡
建设任务:配套530亩葡萄基地的基础设施。新建水泵房2座,水池一座,台架变30KV.A及线路,引水管道2处共11000余米,灌溉管道102000余米。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120万元(中央资金:110万元、县级资金10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31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70人,其中受益脱贫14户数,受益脱贫人口77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曲孜卡乡、纳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曲孜卡乡、纳西乡
运营主体:芒康县曲孜卡乡、纳西乡
8.芒康县索多西辣椒公共品牌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斯朗江措
实施地点:芒康县索多西乡
建设任务:新建户外高炮广告牌3个、(拟定帮达机场附近、318、214国道入芒康段,海通沟);为索多西乡安麦西村购置产品运输车3辆(冷藏冷冻车一辆、箱式货车一辆、半挂货车一辆).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59.18万元(中央资金:228.71万元、县级资金30.47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0户,项目受益总人口450人,其中受益脱贫10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50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索多西乡安麦西村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索多西乡安麦西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绿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芒康县木许乡村庭院经济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 任 人: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木许乡
建设任务:果树苗木(康巴蜜桔)5514株(35公分带土球)、直径5公分、苗高1-2米(到户项目)。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170.93万元(中央资金:160.57万元、县级资金10.37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54户,项目受益总人口693人,其中受益脱贫30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2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木许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木许乡。
运营主体为:建成后交由154户管理运营。
10.芒康县纳西民族乡村庭院经济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 任 人:达尼玛
实施地点:纳西民族乡
建设任务:果树苗木(康巴蜜桔)6510株(35公分带土球)、直径5公分、苗高1-2米(到户项目)。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01.81万元(中央资金:191.43万元、县级资金10.37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584户,项目受益总人口745人,其中受益脱贫65户数,受益脱贫人口23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纳西民族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纳西民族乡。
运营主体为:建成后交由584户管理运营。
(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8个
1.芒康县帮达乡加尼顶村农田灌溉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斯郎江措
实施地点:帮达乡加尼顶村
建设任务:新建水渠及配套设施5350米(300*400砼水渠)新建PE200管道3500米及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93.85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县级资金33.85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4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781人,受益脱贫30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65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帮达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帮达乡加尼顶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帮达乡加尼顶村
2. 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德西组新建灌溉蓄水池项目
3.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洛尼乡当佐村
建设任务:修建渠道827.3米,取水口1座,1000立方米蓄水池一座,闸阀井一座,渡槽46米,灌溉管道2439.71米,分水口25个,防洪堤814.37米。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630.2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9.02万,县级配套资金81.19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4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781人,受益脱贫30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65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洛尼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
3.芒康县竹巴龙乡竹巴龙村白洋组蓄水池及渠道维修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保 罗
实施地点:竹巴龙乡竹巴龙村
建设任务:新建2个500立方水池,2000米DE250PE管道。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14.01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市级资金9.01万元、县级资金5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34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87人,受益脱贫5户数,受益脱贫人口2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竹巴龙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竹巴龙乡竹巴龙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竹巴龙乡竹巴龙村
4.芒康县莽岭乡上莽岭村防洪堤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保 罗
实施地点:莽岭乡上莽岭村
建设任务:新建防洪堤1.5km,防洪标准10年一遇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51.51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299万元;自治区资金6万元、市级资金9.51万元、县级资金7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90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045人,受益脱贫32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7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莽岭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莽岭乡上莽岭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莽岭乡上莽岭村
5.芒康县措瓦乡通沙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保 罗
实施地点:措瓦乡通沙村
建设任务:通沙村江达组,维修8km水渠、维修给水管道500m,维修加固蓄水池2座。通沙村沙比组,维修6km水渠、维修给水管道2km、维修3座蓄水池。新建河床取水枢纽1座,新建10立方蓄水池1座,铺设dn63引水管道4.5km,入户工程11处。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45.25万元(中央资金:172万元;自治区资金30万元、市级资金31.25万元、县级资金12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76户,项目受益总人口968人,受益脱贫28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5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措瓦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措瓦乡通沙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措瓦乡通沙村
6.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德西组朵赤嘎、当佐组尼当小组供水保障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保 罗
实施地点:洛尼乡当佐村
建设任务:取水口2座,20方蓄水池2座,引水管道7.4km,防冻取水桩34套。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195万元(中央资金:136.5万元;自治区资金29.25万元、市级资金19.5万元、县级资金9.75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31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71人,受益脱贫8户数,受益脱贫人口4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洛尼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7.芒康县纳西乡觉龙村供水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嘎松扎西
实施地点:纳西乡觉龙村
建设任务:必要性: 因觉龙村供水管网、蓄水池多处损坏,且5个组受气候影响现状水源水量减少,导致部分高位住户供水保证率达不到要求,影响供水质量,通过维修供水管网,提升全村供水质量人口182户1424人饮水质量。
可行性: 经现场调查,通过维修原取水口,近增加水源,维修原蓄水池和更换供水管网等措施,觉龙村正常供水质量得到提升。
建设内容:维修泉水1立方取水口8座,新增泉眼1立方泉水取水口2座,4立方泉水取水口2座,沉砂池1座;5立方蓄水池2座,10立方蓄水池1座,20立方蓄水池1座,拆除重建50立方蓄水池2座,铺设dn63PE引水管道6710米,dn50PE引水管道2140米,dn40PE引水管道2415米;铺设dn63PE配水管道2100米,dn50PE配水管道3370米,dn40PE配水管道2900米,dn32PE配水管道3020米,dn25PE配水管道1090米,更换dn25PE入户管道2040米,管道压力等级全部为1.6Mpa。
参与群众受益人:该项目施工过程中预计为本地124人增收,预计增收可达46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60万元(中央资金:335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157万元,县级资金25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8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424人,其中受益脱贫32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57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纳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纳西乡觉龙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纳西乡觉龙村
8.芒康县措瓦乡日许村多巴组3号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交通局
责 任 人:保 罗
实施地点:措瓦乡日许村
建设任务:新建一座1-20米空心板桥梁(含导流堤、引道),护栏(0.5米)+行车道(4.5米)+护栏(0.5米),路线全长0.245公里。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24万元(中央资金:200万元、县级资金24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47户,项目受益总人口363人,其中受益脱贫24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32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措瓦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措瓦乡日许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措瓦乡日许村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
(三)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3个
1.芒康县如美镇拉乌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如美镇拉乌村
建设任务:入户道路提升27429.16㎡、蔬菜大棚138户、太阳能路灯125盏、消防水池1座及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2938.28万元(中央资金1800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85万元,自治区资金753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县级资金285.28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4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941人,受益脱贫32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7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交由芒康县如美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如美镇拉乌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如美镇拉乌村
2.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
建设任务:入户道路提升50798.91㎡、太阳能路灯118盏、50m³消防水池1座、松茸加工设备采购1套及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641.09万元(中央资金:2366万元;自治区资金911万元其中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49万元、市级资金84.09万元、县级资金280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207户2206人。其中脱贫户67户369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交由芒康县洛尼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
3.芒康县徐中乡徐中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徐中乡徐中村
建设任务:入户道路提升15033.91㎡、庭院经济106户、村内线路改造提升132户、太阳能路灯226盏、50m³消防水池1座、数字乡村1项、冲沟治理631.91m、新建农副产品交易点1项、新建打谷场1项及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522.15万元,(中央资金:2290万元;自治区资金880万元、市级资金56.15万元、县级资金296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3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431人,受益脱贫40户数,受益脱贫人口220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交由徐中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徐中乡徐中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徐中乡徐中村。
(四)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2个
1.芒康县朱巴龙乡西松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朱巴龙乡西松贡村
建设任务:入户道路提升13247.6㎡、新建农用机车道1.1km、庭院经济93户、村内线路改造提升93户、太阳能路灯120盏、50m3消防水池1座、数字乡村1项、农副产品交易点1项、新建打谷场1项、新建网格护坡979.01m及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767.97万元(中央资金:2453万元;自治区资金905万元、市级资金110.97万元、县级资金300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29户,项目受益总人口710人,受益脱贫25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3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朱巴龙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朱巴龙乡西松贡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朱巴龙乡西松贡村
2.芒康县帮达乡帮达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帮达乡帮达村
建设任务:通组道路提升8.341km、庭院经济(到户温室大棚)216户、消防水池1座、电力工程(200KV.A变压器)4台外接电线2公里等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913.42万元(中央资金:2435.05万元;自治区资金976.5395万元、市级资金296.06万元、县级资金205.7705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7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946人,受益脱贫36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9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措瓦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帮达乡帮达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帮达乡帮达村
(六)其他类项目4个
1.芒康县脱贫人口及搬迁群众劳务输出路费补贴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
建设任务:脱贫人口、监测户(搬迁群众)跨省到区外就业13人,每人路费补助1250元,每人就业求职创业补贴350元,共计13人,每人兑现1600元。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08万元(中央资金:2.08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3人。
2.芒康县树立农牧民新风貌积分制管理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
建设任务:积分兑换12266户,平均每户兑换物品价值250元。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06.65万元(中央资金:306.65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2266户。
3.芒康县2024年小额信贷和产业贴息项目(第一批)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斯郎江措
实施地点:芒康县
建设任务:芒康县贷款贴息(小额信贷和产业项目贴息)660.7万元(其中小额信贷贴息558.99万元,产业贴息101.71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660.7万元(中央资金:660.7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3月至2024年7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1231户。
4.芒康县2024年产业贴息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
建设任务:芒康县产业项目贷款贴息(2021年-2023年邮储银行扶贫产业项目贴息贷款230.29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30.29万元(中央资金:230.29万元)。
进度计划:2024年7月至2024年8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1231户。
七、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3〕80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4〕29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昌都市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等通知精神和指示要求,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做好脱贫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实施。
(二)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财政衔接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衔接资金方案取得实效。
(三)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衔接项目和分配衔接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每年年底前完成本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发展与改革委员、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衔接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衔接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衔接资金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衔接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附件: 昌都市芒康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