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藏财农〔2023〕28号)通知文件,落实资金项目各环节的公开公示要求,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024年12月6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74万元;2025年5月15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9万元(第二批);2024年12月23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33万元;2025年4月9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奖励资金295.22万元;2025年7月4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7万元(第二批);市级配套资金:896.78万元;2025年4月1日西藏芒康县财政局下达芒康县2025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1701万元。
附件:1、《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5、《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算的通知》
6、《关于下达芒康县财政局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经费的批复》
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