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体系完善,法治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领导带头,推进法治工作走深走实。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批示指示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聚焦党纪学习教育总要求,利用“三会一课”,开展学习6次,交流研讨1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思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4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局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定《昌都市生态环境局芒康县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法治建设。抓实队伍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通过专题学习、线上学习、参加培训等形式,持续提升系统法治素质。
(二)坚持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对8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及时、规范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归档管理;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重大执法决定一律经集体讨论。
(三)坚持严管优服,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2024年累计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检查89次,下发督办提醒函6份、联合整改通知书2份、限期整改通知23份、停产整改通知书2份,处罚案件2起,处罚金额77812元。一是昌都市生态环境局芒康县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海通水泥厂、县人民医院、汽修厂、加油站等30余家企业开展了固体及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二是昌都市生态环境局芒康县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如美电站、古学电站等开展了水电行业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检查。三是在重要节日和敏感月期间,组织人员深入水源地、加油站、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人民医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四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娱乐场所噪声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对22家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了全覆盖集中检查和整治,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4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同时对3家娱乐场所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四)坚持底线思维,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自2021年起,芒康、巴塘生态环境局每年对金沙江流域的巴塘、拉哇、苏洼龙水电站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2023年11月,昌都市生态环境局芒康县分局与甘孜州巴塘县生态环境局在昌都市芒康县生态环境分局签署了《金沙江流域跨境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协议》,根据协议,两地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坚持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不动摇,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不动摇。2023年在巴塘县参加了川藏两省(区)金沙江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2024年9月,藏川滇三省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在芒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陈力,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一级调研员李发聪出席活动。本次联合执法活动涉及3省(区)、4市(自治州)、9县(区)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43名,现场检查了8家企业(项目)。2024年11月,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人民政府与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政府签订《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
(五)强化权力制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以司法监督、人民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为重要抓手,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共受理有效环境举报投诉20余件,均已办结,有效解决了一批污染问题,化解了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矛盾。二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件,办结率、满意率达到了100%。三是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监管、环境行政审批、环境政策法规等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5条。
(六)深化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良好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年内联合行业部门、乡(镇)、寺庙、社区、学校,企业举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宣传10次。共计悬挂宣传横幅75条、设立宣传展板20块,县城25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环保宣传标语19条,发放水、大气、土壤生态环保宣传手册20000本,环保手提袋4000个,雨伞300把,抽纸盒300个,小山小水挂件100个、U盘100个,车载垃圾袋10000个。苏洼龙水电站共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2次,共放流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长丝裂腹鱼等鱼苗约50万尾。
二、直面短板弱项,法治护航能力仍需加强
芒康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目标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还存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多样、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教育缺乏精准性等问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还不太理想。
三、锚定靶向攻坚,法治赋能生态治理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维破题生态环境治理,以制度创新护航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构建执法严明、守法自觉的生态法治新格局,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各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针对空气质量改善等重点领域,开展系列监督帮扶专项行动,打击恶意违法行为,营造公平营商环境。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处罚。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其他部门执法协作,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专项整治。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和社会公众需求,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环保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