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芒康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丰富学习形式,全面提高法治思想。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学习会等形式,推进机关干部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带领全局机关干部常态化学习,科学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三是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两办印发的《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全体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强化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意识,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
(二)多维普法,全面提升统计法治意识。认真贯彻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推进统计相关学习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1次、举办全县统计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13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治统意识。将统计普法与领导干部下基层、业务培训、调研走访、核查检查等日常统计工作相结合,积极主动开展送法入企,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期间,在弦子广场等地设点宣传,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了解,为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芒康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党组会、全体干部会议、参加上级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各级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统计法治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统计业务水平仍需加强。各乡(镇)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层次参差不齐,加上人员变动快、兼职多,日常统计工作以报表催报为主,直接指导企业的业务能力不足,对县统计局有一定的业务依赖。
(二)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提高。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统计员流动性大、对统计工作认识和配合度不高,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意识不强。
(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拓展提升。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单一,统计执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于提升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压实统计法治责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通过法律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对统计基础知识、数据填报规范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三是推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范围,进一步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中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加强统计监督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通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专项检查等形式,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和曝光。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安排执法人员到专业科室跟班学习、参加国家、自治区、市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统计业务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芒康县统计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