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人民政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内容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的通知》(昌人社发﹝2018﹞251号)农培资金156万元,用于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我县共开展7期421人(其中贫困户380人)培训,由昌都市金色阳光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昌都市新启点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实施、芒康县惠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
(三)预期设置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经核查,该培训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前期开展都严格制定了相应实施方案,也都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发(2018)157号)规定进行了备案等。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市人社局、财政局为我县下拨的两批农培资金共计156万元已经使用完毕。
(三)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针对该资金,我局没有单独制定相应资金管理制度,均是按照《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发(2018)157号)规定执行。
三、项目组织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在具体组织实施方面,是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来开展,并签订了相应培训协议,就培训内容和目标要求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均是按照《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发(2018)157号)规定执行,我局未再单独制定相应制度。项目开展过程中,我局采取日常定期监督和不定期抽查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经济性
项目成本控制方面均已经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发(2018)157号)规定标准执行,不存在超标准培训的问题。
(二)项目效率性
项目效率方面,实施进度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质量方面也都达到了预期效果。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有效性
项目有效性方面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项目可持续性
2020我县对该培训项目就业情况进行了再次跟踪,稳岗率在40%以上。
(五)项目效益分析
通过培训,让农牧民群众和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掌握了一技之长,取得了相应培训资格证书,掌握了一技之长,并实现了较为充分的就业,带动了农牧民群众增收。在社会效益方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技能人员,满足了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人才需求。在可持续效益方面,通过这些人员培训后实现就业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激发了其他群众参加技能培训的决心和热情,对于下一步继续开展相应技能培训提供了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