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暨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对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统一行动到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关于开展“五聚焦、五摸清”乡村振兴大调研活动总体部署,县委、县政府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发展稳定生态等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履行县委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主抓责任,始终团结带领县、乡、村三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作为政治任务,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日常监管,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自评得分95.3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2016年9月启动建档立卡,当年纳入4880户29335人,贫困发生率33.67%;2019年12月5062户29738人。2016年12月全县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为2105元,2021年12月为9795.58元,脱贫困户收入稳定增长,年均增长率为73%。
二、资金保障方面(自评得分10分)
(一)履行责任支出情况(自评得分5分)。截至自评日,芒康县本级2021年度各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66.74万元,完成支付17736.67万元,支出比为90%。2020年,我县各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126.13万元,支出比为99.75%,资金结余率为0元。
(二)中央衔接资金分解下达情况(自评得分5分)。2021年我县共投入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66.7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671.78万(含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729.18万元)、自治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25.81万、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9.55万元、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9.595万。工作中,我县一直坚持紧盯民生、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目标,累计安排专项资金项目25个,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安全饮水、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等,有力地巩固了贫困人口脱贫成效。
三、项目管理方面(自评得分20分)
(一)项目建设情况(自评得分8分)。3月12日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3月15日在政府网站公示2021年度11个主要资金项目;12月11日,调整后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在政府网站公示;截至12月底,不断调整充实,项目增加至18个,并全部录入国家扶贫开发系统。
(二)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自评得分4分)。严格坚持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监控,产业扶贫项目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并严格落实审计监督评估程序,确保资金实用、高效。
(三) 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自评得分4分)。
为确保我县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涉及2021年统筹整合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分配、具体实施项目等在芒康县政府网站及时进行了公示公告,并在项目建设地乡(镇)、村(居)进行了公告公示,使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在阳光实施。
(四)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自评得分4分)。为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分管县级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抓项目建设过程跟踪督办工作,发现问题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
四、使用成效方面(自评得分63.3分)
(一)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自评得分10分)。针对2021年上级审批项目,我县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地进行推进实施,并结合醒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各类项目资金,对前期建设进度缓慢的责令限期整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兑现资金拨付。今年来,建设项目18个,涉及资金12830.1284万元,完成建设12个,正在建设6个,完成目标建设95%。
(二)预算执行率(自评得分8分)。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729.18万元)、自治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25.81万、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9.55万元,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9.595万,较2020年资金额度增加82.9万元,资金投入增长率为6.07%。2020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9.75%(其中县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2021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1%。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自评得分7分)。制定了《中共芒康县委员会 芒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围绕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发展壮大农牧业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等方面,制定既定目标,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攻坚巩固工作走深走实。2021年元月我县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两类”人口23户126人,其中脱贫监测户7户47人,边缘户16户79人。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两类”人口55户355人,其中脱贫监测户17户95人,边缘易致贫户38户260人。截止12月8日,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三类”人口25户137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7户47人,边缘户18户90人,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三类人”人口56户367人,其中脱贫监测户17户95人,边缘易致贫户39户272人。结合致贫、返贫风险点,实行“一月一排、一月一核”工作制度,对全县81户504人(其中:脱贫监测户24户142人、边缘户57户362人)进行动态监测,每月按时向市数据组上报相关监测统计表。针对返贫风险户,安排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帮扶措施制定每月台账,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技能培训、金融帮扶(小额信贷)、健康帮扶、教育帮扶等精准帮扶,人均收入已达到5348.02元,有效预防了监测对象返贫风险。
(四)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自评得分17.3分)。2021年度各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66.74万元,实施各类项目18个,关联2316户脱贫户和25户动态检测户12643人脱贫人口直接受益。为进一步保障产业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稳定增加产业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产收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脱贫户资产收益由户均分配全部调整为人均分配,全县脱贫5024户30451人,脱贫人口人均年收入9795.58元,同比增长17%。
(五)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自评得分7分)。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198.808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4620.002万元,产业资金占比55.28%。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0万元,产业资金占比4.49%。
(六)统筹整合工作成效(自评得分14分)。及时完成部署整合工作、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拓展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培训、定期向上级报送整合资金规模。2021年我县整合范围的各项财政涉农资金增幅和县级投入扶贫资金均达到规定要求,并已完成支出的资金规模已整合资金规模的比例要求。
五、加减分项(自评得分2分)
芒康县创新产业资金使用新模式,健全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切实使各类项目落地见效,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六、工作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