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统筹整合财政使用涉农资金工作,进一步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 力不强、扶贫开发效益不高等问题,近几年来,芒康县积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2021 年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芒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 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字〔2017〕161 号)等 文件精神,结合芒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及自治区、昌都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 遵循,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 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 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 用方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 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二)统筹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做好与乡村振兴衔接。一是做好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挡、政策不留空白;二是做好产业帮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三 是做好易地搬迁的持续帮扶工作。四是做好培训就业工作, 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实现稳定就业。五是做好基础设施提升, 加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提质。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 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提供保障。 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 中,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 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兼顾 农业农村与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 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四)主要措施。1.做好统筹对接。县财政局提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总体计划,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 印发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统筹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总体计划及时与扶贫部门对接,按照县政府审定的“十 四五”规划,结合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 案并报县财政局审批。各乡镇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 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2.创新分配方式。根据芒康县脱贫攻坚任务及资金需 求,确定整合资金渠道和规模,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积极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财政部门与涉农部门之间的资金统筹协调机制。将性质相同、使用分散的项目 资金进行归并;对已实施完成或实施效果不佳的项目资金, 应取消或归并;严格控制设立新专项,对于新增的涉农资金 需求,尽量从现有预算中统筹安排,稳步推进资金整合使用。 3. 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建成,保证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安全,特成立芒康县整合资 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合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组 长:泽仁顿珠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刁 伟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尼玛次仁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扎西达瓦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王 红 英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唐 龙 梅 县财政局局长
仁增贡布 县扶贫办主任
林 枫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洛松格邓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钟 明 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扎西朗加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保 罗 县水利局局长
井 立 元 县交通局局长
加永泽仁 民宗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尼玛次仁同志兼任办 公室主任,唐龙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 工作。
三、资金统筹整合方式、指标及来源
(一)资金整合方式。统筹整合资金集中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脱贫攻坚巩固项目共计 16 个,其 中:产业项目2个、交通项目2个,农村饮水安全项目7个、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个、生态保护岗位补助1个、农牧民技能培训1个、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1个。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使用方案内容由各整合部门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组织项目实施等。
(二)整合资金指标及来源。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划,精准扶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以 巩固发展已建成产业和培育经济增长新亮点为核心,积极打造扶贫产业项目示范点、观摩点、新亮点,实现扶贫产业的 持续发展壮大,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2021年芒康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为18164.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372.3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166.7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19.5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55万元。
四、资金投入方向
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18164.15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资金1300万元,占7.15%;生产扶持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8002.47 元,占 44.06%;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资金5590万元,占 30.77%;易地扶贫搬迁及产业贷款贴息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3053.68万元,占16.8%;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218万元,占 1.2%。
(一)产业发展项目。2021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1300万元,本次中央安排资金692.02 万元,自治区安排资金607.98万元。
1.项目名称:芒康县卡若香猪加工厂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纳西乡纳西村
建设任务:卡若香猪腌腊制品厂一个,年生产卡若香猪肉 制品 100-150 吨。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00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450人,受益脱贫人口数351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进行项目监督, 具体由芒康县纳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纳西乡纳西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藏东康巴农业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标准化牲畜棚圈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曲登乡登巴村、帮达乡加嘎村
建设任务: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新建及维修建设 一批标准化牲畜暖棚、棚圈,其中邦达乡加嘎村新建暖棚 8 栋、草料房8间,隔离舍1间,管理房及药品库1间。曲登乡邓巴村:新建暖棚15栋,草料房15间,隔离舍2间,管理房及药品库1间。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8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0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5月开工,2021年9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1028人,受益脱贫人口数175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分别由芒康县曲登乡人民政府、帮达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分别为:曲登乡登巴村、帮达乡加嘎村,运营主体分别为:曲登乡登巴村委会、帮达乡加嘎村委会。 (二)生产扶持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计划实施生产扶持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0个,计划总投资8002.47万元,其中中央安排资金 6661.7万元,自治区安排资金1340.77万元。
1.交通项目
(1)项目名称:芒康县帮达乡然村普龙达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帮达乡然堆村
建设任务:项目全线采用单车道四级公路(Ⅱ类)标准 建设,设计速度为 15km/h,路线全长 125.126 米。推荐桥型方 案全长 26m,水泥砼路面荷载等级:公路-Ⅱ级;桥面净宽:1×净 4.5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8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126人,受益脱贫人口数42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交通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 由芒康县帮达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2)项目名称:芒康县帮达乡毛尼村格地组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帮达乡毛尼村格地组
建设任务:项目全线采用单车道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
设计速度为15km/h,路线全长 68.682 米推荐桥型方案全长32m, 水泥砼路面荷载等级:公路-Ⅱ级;桥面净宽:1×净4.5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6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60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145人,受益脱贫人口数33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交通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由芒康县帮达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2.水利项目
(1)项目名称:芒康县措瓦乡仲日村农村供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措瓦乡仲日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泉室 2 座,沉砂池 1 座,蓄水 池 1 座,输水干管 908.98m,背水台 34 座,入户管 1700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08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565人,受益脱贫人口数89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由芒康县措瓦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2)项目名称:芒康县 2021 年农村供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17 个扶贫搬迁安置点等
建设任务:巩固提升 1147 户 7652 人,其中建档立卡户 161 户 964 人饮水安全。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8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80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7652人,受益脱贫人口数96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 由芒康县 17 个扶贫搬迁安置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 项目管理。
(3)项目名称:竹巴龙乡竹巴龙村白洋组供水安全巩固提升
工程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竹巴龙乡竹巴龙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 1 座,输水管道 4011m(包 括 DN75PE 主管 2561m,DN25PE 入户管 1450m),蓄水池 2 座,闸阀井 6 座,减压池 2 座,背水台 30 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 168.74 万元,实际安排资金 168.74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141人,受益脱贫人口数51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 由芒康县竹巴龙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4)项目名称:芒康县曲孜卡乡达许村仲美组供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曲孜卡乡达许村仲美组
建设任务:蓄水池 1 座,输水干管 5733.73m,渡管 1 座,背水台 12 座,入户管 600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 271.23 万元,实际安排资金 271.23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176人,受益脱贫人口数59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 由芒康县曲孜卡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5)项目名称:芒康县徐中乡尼玛沙村查里组供水保障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徐中乡尼玛沙村查里组
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取水口 1 座,蓄水池 1 座,引水 管道 3.9km,背水台 18 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 257.26 万元,实际安排资金 257.26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132人,受益脱贫人口数42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 由芒康县徐中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6)项目名称:芒康县纳西乡纳西村根然组饮水保障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纳西乡纳西村根然组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 1 座,输水管道 3027m(包括 DN110PE 主管 1836m,DN75PE 支管 69m,DN32PE 主管 382m,DN25PE 入户管 740m),蓄水池 2 座,闸阀井 6 座, 减压池 1 座,背水台 17 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 364.52 万元,实际安排资金 364.52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102人,受益脱贫人口数38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 由芒康县纳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7)项目名称:芒康县宗西乡宗西村集中供水工程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宗西乡宗西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泉室 1 座,蓄水池 1 座,DN160 引水干管 5895m,DN160 配水支管 1387m,DN63 配水干管 519m, 背水台 31 座,DN25 入户管 1550m。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 1064.72 万元,实际安排资金 1064.72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1420人,受益脱贫人口数41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 由芒康县宗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3.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徐中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配套实施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徐中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 4 座,输水管道 6457m(包括 DN63PE 主管 972m,DN32PE 主管 4285m,DN25PE 入户管 1200m),蓄水池 4 座,闸阀井 16 座,减压池 6 座,背水 台 37 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9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900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4 月开工,2021 年 10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1394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39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 由徐中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三)生态保护岗位补助类资金投向 2021 年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岗位补助项目共 1 个,计划总 投资 5590 万元,其中中央安排资金 5590 万元。
责任单位: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 任 人:扎西朗加
实施地点:芒康县 16 个乡镇 67 个行政村
建设任务:全县生态保护岗位 22600 个,其中林业系 统护林员等 8554 人;草原监督员 3520 人;水生态保护员 4990 人;城镇保洁和村级环境监督员 4065 名;农村公路养护员 1200 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 119 人;旅游厕所保洁员 152人。
资金规模:按照人均补助3500元标准,计划总投资7910 万元,整合资金到位 5590 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5590 万元,占 100%)。本次追加 610 万元为待清算资金和 8.495 万元为结转资金。
进度计划:2021年7月底完成上半年补助资金兑现,2021 年 11 月底完成下半年补助资金兑现。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22600人,受益脱贫人口数11074人。
(四)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021 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及扶贫小额信贷 风险补偿金项目共 2 个,计划总投资 3053.68 万元,其中中 央安排资金 2428.58 万元,地(市)安排资金 619.55 万元, 县本级安排资金 5.55 万元。
1.项目名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
建设任务:贷款贴息资金自治区承担资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 2439.68 万元,实际安排资金 2439.68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1 月开工,2021 年 12 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建档立卡户脱贫人口数 17590 人。
2.项目名称: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
建设任务:贷款贴息资金昌都市承担资金。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1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14万 元。
进度计划:2021年1月开工,2021年12月竣工。
绩效目标:受益建档立卡户脱贫人口3183人。
(五)农牧民技能培训。2021 年计划实施农牧民技能培 训项目共1个,计划总投资218万元,其中自治区安排资金218万元。
1.项目名称:农牧民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芒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16个乡(镇)
建设任务:1.开展建筑类技能培训,计划培训140人; 2.开展农林类技能培训,计划培训150人;3.开展创业培训 类培训,计划培训30人;4.开展服务类技能培训,计划培训150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1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18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2021年10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470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人数94人。
五、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芒康县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芒康县脱贫攻坚整合 资金管理办法》《芒康县精准脱贫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暂行)》 《芒康县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并 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 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二)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 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三)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 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 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 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 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 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 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 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 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每年 11 月底前完成本绩效 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市级脱贫攻坚指挥部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阳光操作。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 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 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 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 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强化信息公开, 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 开栏分别进行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的公告、 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 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 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处理。
(五)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 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 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 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 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 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芒康县2021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补充方案
为深入推进统筹整合财政使用涉农资金工作,进一步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 力不强、扶贫开发效益不高等问题,近几年来,芒康县积极 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2021年持续优化财政涉农 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芒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关于2021年扶贫项目 计划备案审核工作的通知》(藏脱指办[2020]41号)、《关于 开展昌都市2021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计划审核备案工 作的通知》(昌脱指办[2020]125号)关于2021年中央、自 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批复(藏脱指 [2021]19 号),芒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康县 2021 年 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芒政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芒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自治区、昌都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建立项 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 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农村经济 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 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 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 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与乡村振兴衔接工 作。(二)统筹目标 一是做好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挡、政策不留空白; 二是做好产业帮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三是做好易地 搬迁的持续帮扶工作。四是做好培训就业工作,通过开展技 能培训,实现稳定就业。五是做好基础设施提升,加强水电 路等配套设施提质。六是紧紧围绕已脱贫户 5024 户 30451 人的巩固提升工作为目标,促进农牧民群众实现转移就业; 不断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壮大脱贫攻坚队伍力量;强化宣传 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感党恩意识。以脱贫成效 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撬动 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 度和效益,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 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提供保障。 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 中,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 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兼顾 农业农村与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乡 (镇),各部门要本着“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 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四)主要措施。 1. 做好统筹对接。芒康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总体计划,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以会议 纪要形式印发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 要求进行实施。统筹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及时与扶贫部门对接,按照县政府审 定的脱贫规划,结合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 方案并报县财政局审批。各乡镇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 进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2. 创新分配方式。县政府常务会议根据芒康县脱贫攻坚 任务及资金需求,确定整合资金渠道和规模。积极建立健全 乡村振兴局内部、乡村振兴局与涉农部门之间的资金统筹协 商机制。将性质相同、使用分散的项目资金进行归并;对已实施完成或实施效果不佳的项目资金,应取消或归并;严格 控制设立新专项,对于新增的涉农资金需求,尽量从现有预 算中统筹安排,稳步推进资金整合使用。 3. 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早日 建成,保证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安全,特成立芒康县整合资金 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合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组 长:巴桑扎西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刁 伟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尼玛旺堆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副县长
周 富 亭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扎西拉姆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唐 龙 梅 县财政局局长
仁增贡布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林 枫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洛松格邓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钟 明 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扎西朗加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保 罗 县水利局局长
井 立 元 县交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周富亭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唐龙梅、仁增贡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 公室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源头整合,集中投入。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坚持“渠 道不变、充分授权,自治区统筹、地(市)主导、县(区)为主 体,规划引领、项目搭台”的原则,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 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新格局。改进资金管理方式, 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机制, 把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财政专项资金在项目申报环节进 行有效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瞄准贫困,精准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工作要以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以《芒康 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 项目为平台,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主题,重点支持特色产 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持续改 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 运营可持续。 (三)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坚持以《芒康县“十四五”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 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 责任分工明确,把整合统筹机制落到实处。通过规划引领、 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 产业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组集中。 (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 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 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四、资金来源
2021 年我县共计统筹整合资金 27692.85 万元,年终报 备补充方案资金 9528.7 万元。其中:3 月份已报备整合资金 18164.15 万元;年中执行追加资金 9528.7 万元。
五、2021 年统筹推进整合资金投入方向
2021年8月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补充方案资金为9528.7万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1714.48万元,占17.99%;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2036.11万元,占 21.37%;一般债券贴息、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4334.06万元,占45.48%;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44.05万元,占15.15%。(一)乡村振兴整合资金项目与投向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共2个,实际安排资金共计1353.11627万元。
2021年芒康县如美镇如美村振兴试点示范
1、饮水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如美镇如美村
建设任务:饮水工程,(DN200PE管8100米,DJ50PE管2200米,100立方蓄水池1座)。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526.63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2022 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661人,其中脱贫人口27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由芒康县如美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如美镇如美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如美镇如美村。 2、生活废水处理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如美镇如美村 建设任务:生活废水处理(DN300混凝土管6700米,DN300 钢管 600 米,DN100 PE 管 120 米,检查井 270 座,支墩 10 座,一体化提升泵站 1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1 座)。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826.48627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661 人,其中脱贫人口 276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 体由芒康县如美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如美镇如美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如美镇如美村。 (二)生产扶持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芒康县芒康县嘎托镇嘎托村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保 罗 实施地点:嘎托镇嘎托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 1 座,1000 立方蓄水池 1 座,20 立方沉淀池 1 座,管理用房 1 座,DN250 PE 管 4850 米,钢 管 2630 米,钢筋 99.13 吨,混凝土 800 立方。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1174.589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0 月,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2530 人,其中脱贫人口 172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由 芒康县嘎托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嘎 托镇嘎托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嘎托镇嘎托村。 (三)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投向 2021 年计划安排生态补偿脱贫岗位22600个,计划调整安排资金2036.11万元。
责任单位: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 任 人:扎西朗加
实施地点:芒康县 16 个乡镇
建设任务:全县生态岗位 22600 个,其中林业系统护林员等8554人;草原监督员3520人;水生态保护员4990人;城镇保洁和村级环境监督员4065名;农村公路养护员1200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119人;旅游厕所保洁员152人。
资金规模:按照人均补助3500元标准,安排资金2036.11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22600人,其中脱贫人口11074人,人均年增收3500元。
(四)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1)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芒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责 任 人:林 枫
实施地点:芒康县16个乡镇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3159.06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绩效目标:脱贫受益户数2797户,17590人。
(2)2019年-2020年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芒康县交通局
责 任 人:井 立 元
实施地点:芒康县16个乡镇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1175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绩效目标:脱贫受益户数2797户,17590人。
3、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芒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责 任 人:林 枫
实施地点:芒康县16个乡镇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221.82473 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绩效目标:脱贫受益户数2797户,17590 人。
4、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 16 个乡镇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409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 绩效目标:脱贫受益人数 3183 人。
六、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芒 康县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芒康县脱贫攻坚整合 资金管理办法》《芒康县精准脱贫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暂行)》 《芒康县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并 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昌都市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二)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 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 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 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 效。(三)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 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 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 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 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 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 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 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 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每年 11 月底前完成本绩效 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市级脱贫攻坚指挥部报送自评报告及相 关佐证材料。 (四)阳光操作。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 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 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 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 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强化信息公开, 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 开栏分别进行 5 个工作日、3 个工作日、2 个工作日的公告、 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 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 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处理。 (五)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 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 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 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 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 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芒康县 2021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方案
为深入推进统筹整合财政使用涉农资金工作,为进一步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等 问题,近几年来,芒康县积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2021 年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现结合芒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 振兴衔接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 2021 年中央、自治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批复》(藏脱指〔202119 号)《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 2021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藏财农指〔2021〕4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芒康实际,特 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自治区、昌都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以习近平 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 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 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 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 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 精细化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与乡村振兴 衔接工作。 (二)统筹目标 一是做好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挡、政策不留空白。 二是做好基础设施提升,加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提质。三是 紧紧围绕已脱贫户 5024 户 30451 人的巩固提升工作为目标, 促进农牧民群众实现转移就业;不断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壮 大脱贫攻坚队伍力量;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农牧 民群众感党恩意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规划为 引领,以重点巩固提升项目为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 效益,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 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提供保障。 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 中,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 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兼顾农业农村与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乡 (镇),各部门要本着“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 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四)主要措施。 1. 做好统筹对接。芒康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乡村振兴局 提出的项目需求筛选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 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相关 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 统筹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 用总体计划及时与乡村振兴部门对接,结合实际到位资金 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报县财政局审批。各乡镇 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 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2. 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建成,保证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安全,特成立芒康县整合资 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合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组 长:巴桑扎西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刁 伟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尼玛旺堆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周 富 亭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扎西拉姆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唐 龙 梅 县财政局局长
仁增贡布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林 枫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洛松格邓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钟 明 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扎西朗加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保 罗 县水利局局长
井 立 元 县交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周富亭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唐龙梅、仁增贡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 公室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源头整合,集中投入。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坚持“渠 道不变、充分授权,自治区统筹、地(市)主导、县(区)为主 体,规划引领、项目搭台”的原则,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 个龙头放水”的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新格局。改进资金管理方 式,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机 制,把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财政专项资金在项目申报环 节进行有效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二)瞄准巩固提升,精准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工作要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以 《芒康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局有限衔 接规划》为引领,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将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农村供水保障不够稳定、季节性缺水、防止规模性 返贫等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好资金的补短板问题。对于利用 衔接资金支持建设的农村供水等设施,确保持续发挥作用。 (三)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坚持以《芒康县“十四五”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局有限衔接规划》为引领,以 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 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把整合统筹机制落 到实处。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 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组 集中。(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选择便于整合的领域先行 突破,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合范围。 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方法和途 径。四、资金来源 2021 年我县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共计 1000 万元,全部 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五、2021 年统筹推进整合资金投入方向 2021 年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补充方案资金为 1000 万 元,其中:水利类项目 380 万元,占 38%,交通类项目 620 万元,占 62%。 (一)整合资金项目与投向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共计 4 个项目,其中水利类项目 2 个,实际安排资金共计 380 万元。交通类项目 2 个,实际安排资 金共计 620 万元。
水利提升项目 1、芒康县朱巴龙乡西松贡村堆火、巴火组人饮巩固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朱巴龙乡西松贡村堆火、巴火组
建设任务:新建蓄水池 1 座,C30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 水池容积 800m3,管道更换维修 2 公里,PE 管(1.6Mpa),管 道直径 DN160。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170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9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87 户 513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13 户 72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 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 具体交由芒康县朱巴龙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朱巴龙乡西松贡村堆火、巴火组,运营 主体为:芒康县朱巴龙乡西松贡村堆火、巴火组。
2、芒康县朱巴龙乡达嘎顶村洛龙组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朱巴龙乡达嘎顶村洛龙组
建设任务:新建蓄水池 1 座,C30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 水池容积 800m3,管更换维修 3.2 公里,PE 管(1.6Mpa), 管道直径 DN160。其中解决脱贫户 22 户 145 人饮水安全。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210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9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22 户 145 人。其中脱贫户 8 户 38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交由芒康县朱巴龙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 体为:芒康县朱巴龙乡达嘎顶村洛龙组,运营主体为:芒康县朱巴龙乡达嘎顶村洛龙组。
交通提升项目 1、芒康县曲登乡南许村新建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曲登乡南许村
建设任务:新建桥梁 1 座,采用 T 型梁,桥宽 4.5 米, 桥梁长 24 米;引道 30 米,路面采用 C30 混凝土路面,路面 宽 4.5 米,厚度 22 厘米,采用 C25 混凝土路肩。。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240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9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32 户 170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10 户 51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由芒康县曲登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曲登乡南许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曲登乡南许村。 2、芒康县朱巴龙乡朱巴龙村白羊组新建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仁增贡布
实施地点:芒康县朱巴龙乡朱巴龙村
建设任务:新建桥梁 1 座,采用 T 型梁,桥宽 4.5 米, 桥梁长 50 米;引道 30 米,路面采用 C30 混凝土路面,路面 宽 4.5 米,厚度 22 厘米,采用 C25 混凝土路肩。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380 万元。
进度计划: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9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17 户 94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6 户 28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由芒康县朱巴龙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 为:芒康县朱巴龙乡朱巴龙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朱巴龙乡朱巴 龙村。
六、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关 于 2021 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 划的批复(藏脱指〔2021〕19 号)”文件精神,并转发《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西藏昌都市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部门 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二)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 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 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 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 效。(三)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 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 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 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 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 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 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 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每年年底前完成本绩效评价 工作,并及时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 料。(四)阳光操作。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 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 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 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 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 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强化信息公开, 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 开栏分别进行 5 个工作日、3 个工作日、2 个工作日的公告、 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 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 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处理。 (五)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乡村振兴局会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 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 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 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