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研究,将以下1个矿山由县政府纳入历史遗留矿山清单。公告日期不少于30日,自本公告日起,如涉及有关矿业权人,其同步丧失相关矿业权利。此公告后,县政府仍保留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生态环境损害需赔偿的权利。
特此公告。
芒康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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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图斑编号 |
矿山名称 |
地理位置 |
中心坐标 |
整治面积(公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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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T5403282016000004001 |
无 |
芒康县曲登乡邓巴村 |
98.16101837, 29.60245514 |
0.632 |
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