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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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2025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文件精神,持续优化衔接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芒康县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藏财农〔2023〕28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5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60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分类推进实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建立项目资金为抓手,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推进衔接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衔接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水平,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提供保障。

坚持统筹使用。在衔接资金过程中,坚决把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衔接资金中,各部门要本着“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做好统筹对接。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根据提出的项目需求筛选出衔接资金使用总体计划,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衔接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资金使用总体计划及时与乡村振兴部门对接,结合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报县财政局审批。各乡(镇)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建成,保证衔接资金使用安全,特成立芒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组  长:巴桑扎西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胡 鹏 来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贾 克 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贺 箭 飞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温 升 淼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扎西拉姆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    彬  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岳 红 梅  县财政局局长

            李 文 俊  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洛松尼玛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洛松加永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松赤来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卢    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嘎松扎西  县水利局局长

叶    聪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保    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    杰  生态环境局芒康分局局长

路 国 瑞  县审计局局长

       16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贺箭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洛松尼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资金来源

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22204.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为1537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为4233万元、市级配套资金为896.7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为1701万元。

六、衔接资金项目与投向

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共计投向32个项目,总投资22081.207万元(剩余资金123.573万元,用于第二批项目)。其中,一是乡村特色产业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4个,投资资金3274.2094万元,占总资金的15%;二是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19个,投资资金7214.48万元,占总资金的32.7%;三是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2个,投资资金5916.1万元,占总资金的26.7%;四是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6个,投资资金5393.86万元,占总资金的24.4%;五是贷款贴息类项目1个,投资资金282.5576万元,占总资金的1.2%。

(一)乡村特色产业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4个

1.芒康县红色昌都旅游综合服务区——普拉站

责任单位:芒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 任 人:叶聪

实施地点: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

建设任务:新建驿站300平米及附属工程、新建马厩200平米、新建展播室100平米、新建马术初学者级跑道800米、生命防护工程3700米、新建50KvA箱变一座及附属工程、污水管网500米及附属工程、新建给水管网500米及附属工程,盐碱地基础处理900平米。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600万元(中央资金:300万元、自治区资金250万元、市级资金12万元、县级资金38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40户,项目受益总人口238人,其中受益脱贫19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01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嘎托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村委会。

运营主体: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村委会。

2.芒康县“党建+农文旅+N”特色产品创意工坊

责任单位:中共芒康县委组织部

责 任 人:温升淼

实施地点:帮达乡毛尼村

建设任务:总建筑面积2114.93㎡,预计投资56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主体和配套建设,60万元用于运营经费。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560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自治区资金200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县级资金7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4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24户,项目受益总人口645人,其中受益脱贫14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3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帮达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帮达乡毛尼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帮达乡毛尼村

3.芒康县嘎托镇达吉村无土栽培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嘎托镇

责 任 人:周静

实施地点:嘎托镇达吉村

建设任务:建设温室大棚一座,占地600平方米,采用双层骨架三层薄膜,配备无土栽培系统。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6.2094万元(中央资金:36.2094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4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20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16人,其中受益脱贫2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1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嘎托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嘎托镇达吉村。

运营主体为:芒康县嘎托镇达吉村。

4.芒康县2025年人畜分离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11个乡(镇)

建设任务:芒康县北中部乡(镇)计划实施人畜分离2078户,嘎托镇、宗西乡、如美镇、曲登乡、措瓦乡、洛尼乡、索多西乡、曲孜卡乡、朱巴龙乡、帮达乡、徐中乡、木许乡、纳西民族乡,所有乡镇实施分散式人畜分离2078户。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078万元(中央资金:2078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2078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7521人,其中受益脱贫365户数,受益脱贫人口652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嘎托镇、宗西乡、如美镇、曲登乡、措瓦乡、洛尼乡、索多西乡、曲孜卡乡、朱巴龙乡、帮达乡、徐中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嘎托镇、宗西乡、如美镇、曲登乡、措瓦乡、洛尼乡、索多西乡、曲孜卡乡、朱巴龙乡、帮达乡、徐中乡、木许乡、纳西民族乡。

运营主体:嘎托镇、宗西乡、如美镇、曲登乡、措瓦乡、洛尼乡、索多西乡、曲孜卡乡、朱巴龙乡、帮达乡、徐中乡木许乡、纳西民族乡。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19个

1.芒康县曲登乡曲登村灾后农田恢复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曲登乡曲登村

建设任务:(受灾面积80亩左右)新建取水口2座,沉砂池2座,恢复输水渠道1325m,修建浆砌石挡墙715m,预留渠道分水口55处,耕地面层清淤2万m3,种植土回填2万m3,撒有机肥36t。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449.64万元(中央资金224万元、自治区资金120万元、市级资金35.64万元、县级资金7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46户,项目受益总人口302人,其中受益脱贫5户数,受益脱贫人口33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曲登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曲登乡曲登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曲登乡曲登村

2.芒康县洛尼乡洛尼村土地整治及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洛尼乡洛尼村

建设任务:建设面积60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灌渠道5条,新建Φ200PE管道2条,取水口一处,200m³蓄水池2座,沉沙池3处,同时配备渠道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528.24万元(中央资金264万元、自治区资金180万元、市级资金34.24万元、县级资金5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45户,项目受益总人口270人,其中受益脱贫6户数,受益脱贫人口70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洛尼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洛尼乡洛尼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洛尼乡洛尼村

3.芒康县宗西乡宗荣村古日荣组农田灌溉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宗西乡宗荣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2座,沉砂池2座、引水管道2990m、灌溉渠道2575m、管道跨沟2处等配套附属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64.5万元(中央资金178万元、自治区资金120万元、市级资金26.5万元、县级资金4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8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26人,其中受益脱贫3户数,受益脱贫人口42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宗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宗西乡宗荣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宗西乡宗荣村

4.芒康县索多西乡达海龙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索多西乡达海龙村

建设任务:新建新建取水口6座,新建沉砂池5座,各类管道4632m,渠道衬砌7965m,蓄水池3座,分水口144处,跨河5处、穿路6处。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694.68万元(中央资金306万元、自治区资金240万元、市级资金78.68万元、县级资金7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80户,项目受益总人口490人,其中受益脱贫8户数,受益脱贫人口82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索多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索多西乡达海龙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索多西乡达海龙村

5.芒康县嘎托镇加它村马龙组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嘎托镇加它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4座,新建沉砂池4座,输水管道1350m,渠道衬砌8600m,分水口170处,水池3座。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697.35万元(中央资金358万元、自治区资金240万元、市级资金39.35万元、县级资金6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5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368人,其中受益脱贫8户数,受益脱贫人口6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嘎托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嘎托镇加它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嘎托镇加它村

6.芒康县木许乡木许村灌溉管道灾后维修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木许乡木许村

建设任务:管道恢复、新建管道支墩、镇墩,新建管道钢管渡槽及相关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78.5万元(中央资金40万元、自治区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8.5万元、县级资金1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55户,项目受益总人口345人,其中受益脱贫12户数,受益脱贫人口9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木许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木许乡木许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木许乡木许村

7.芒康县朱巴龙乡松瓦村卡麦组水渠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朱巴龙乡松瓦村

建设任务:新建明沟混泥土水渠2500米,取水口1座,蓄水池200立方米。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180万元(中央资金90万元、自治区资金40万元、市级资金20万元、县级资金3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54户,项目受益总人口306人,其中受益脱贫8户数,受益脱贫人口71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朱巴龙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朱巴龙乡松瓦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朱巴龙乡松瓦村

8.芒康县如美镇拉乌村德美组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如美镇拉乌村

建设任务:新建沉砂池1座,汇水池1座,渠道衬砌1420m,分水口40处。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116.91万元(中央资金58万元、自治区资金30万元、市级资金8.91万元、县级资金2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10户,项目受益总人口650人,其中受益脱贫25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2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如美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如美镇拉乌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如美镇拉乌村

9.芒康县如美镇卡均村灾后重建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如美镇卡均村

建设任务:重建取水口3座,沉砂池3座、恢复重建DN315PE管200米,DN300×6无缝钢管100米,C25F200砼挡土墙400m3。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88.22万元(中央资金44万元、自治区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6.22万元、县级资金18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86户,项目受益总人口483人,其中受益脱贫4户数,受益脱贫人口3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如美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如美镇卡均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如美镇卡均村

10.芒康县徐中乡尼玛沙村日西组水渠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嘎松扎西

实施地点:徐中乡尼玛沙村

建设任务:取水口1座,DN200PE管道1500米,300立方米水池1座。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103.61万元(中央资金55万元、自治区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8.61万元、县级资金2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6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18人,其中受益脱贫2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3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徐中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徐中乡尼玛沙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徐中乡尼玛沙村

11.芒康县百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水安全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嘎松扎西

实施地点:措瓦乡库孜村、仲日村,徐中乡哈扎村、门巴村,竹巴龙乡竹草地贡村,木许乡安东村、昂多乡曲塔村、纳西乡纳西村、加达村,嘎托镇火拉村、卓俄村、仲堆村,帮达乡加尼顶村。

建设任务:新建水井4座及配套设施,改造取水口6处,供水管道35km,10方蓄水池6座,20方蓄水池7座,30方蓄水池2座50方蓄水池1座,水质集中处理设备6套,设备房6间。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720.36万元(中央资金360万元、自治区资金252万元、市级资金18.36万元、县级资金9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247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734人,其中受益脱贫18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2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措瓦乡、朱巴龙乡、木许乡、昂多乡、纳西乡、嘎托镇、帮达乡、徐中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措瓦乡库孜村、仲日村,徐中乡哈扎村、门巴村,竹巴龙乡竹草地贡村,木许乡安东村、昂多乡曲塔村、纳西乡纳西村、加达村,嘎托镇火拉村、卓俄村、仲堆村,帮达乡加尼顶村

运营主体:措瓦乡库孜村、仲日村,徐中乡哈扎村、门巴村,竹巴龙乡竹草地贡村,木许乡安东村、昂多乡曲塔村、纳西乡纳西村、加达村,嘎托镇火拉村、卓俄村、仲堆村,帮达乡加尼顶村

12.芒康县曲登乡邓巴村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试点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嘎松扎西

实施地点:曲登乡邓巴村

建设任务:改造截潜流取水口1座,配套水质净化池1座,水质净化设备1套,DN110输水管道7500米,入户工程96处。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99万元(中央资金349万元、县级资金5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07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121人,其中受益脱贫12户数,受益脱贫人口6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曲登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曲登乡邓巴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曲登乡邓巴村

13.芒康县嘎托镇平德村安置点供水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嘎松扎西

实施地点:嘎托镇平德村

建设任务:维修原水池1座,新增泉水取水口1座,铺设DN110PE管道4680米,DN25PE管道755米,新建150立方米蓄水池1座,安置点内新增4个取水点。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13.59万元(中央资金103万元、自治区资金74万元、市级资金6.59万元、县级资金3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57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121人,其中受益脱贫23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89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嘎托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嘎托镇平德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嘎托镇平德村

14.芒康县朱巴龙乡朱巴龙村供水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嘎松扎西

实施地点:朱巴龙乡朱巴龙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1个,50m³沉砂池1座,150m³蓄水池1座,闸阀井44座,输水管DN110(t=6mm)无缝钢管13726.49m,配水主管1.6MpaDN50PE管1021.22m,入户管1.6MpaDN25PE管120m,防冻供水桩4座,250t/d水质净化消毒设备系统1套。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684.51万元(中央资金330万元、自治区资金239万元、市级资金15.51万元、县级资金10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13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200人,其中受益脱贫22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57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朱巴龙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朱巴龙乡朱巴龙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朱巴龙乡朱巴龙村

15.芒康县昂多乡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嘎松扎西

实施地点:昂多乡曲塔村、吉措村

建设任务:吉措村:新建水井2口及配套5.5光伏泵站系统2套,DN90PE供水管网改造7.2km,增加保温措施。维修截潜流取水口1座,DN90管道保温2.5km;曲塔村:新建水井1口及配套5.5光伏泵站系统1套,铺设DN63管道2.6km,维修20方蓄水池1座;新建5级堤防,10年一遇防洪堤0.8km,堤身为埋石混凝土结构,堤顶宽0.5m,堤高3.50m,底宽1.85m。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520万元(中央资金271万元、自治区资金182万元、市级资金17万元、县级资金5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85户,项目受益总人口466人,其中受益脱贫10户数,受益脱贫人口6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昂多乡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昂多乡曲塔村、吉措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昂多乡曲塔村、吉措村

16.芒康县措瓦乡日许村多巴组3号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交通局

责 任 人:保罗

实施地点:措瓦乡日许村

建设任务:新建一座1-20米空心板桥梁(含导流堤、引道),护栏(0.5米)+行车道(4.5米)+护栏(0.5米),路线全长0.245公里。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96万元(中央资金48万元、自治区资金30万元、市级资金5万元、县级资金13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47户,项目受益总人口363人,其中受益脱贫6户数,受益脱贫人口41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措瓦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措瓦乡日许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措瓦乡日许村

17.芒康县洛尼乡洛尼村洛尼组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交通局

责 任 人:保罗

实施地点:洛尼乡洛尼村

建设任务:新建一座3-20米空心板桥梁(含导流堤、引道),护栏(0.5米)+行车道(4.5米)+护栏(0.5米),路线全长0.182公里。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599.37万元(中央资金299万元、自治区资金200万元、市级资金20.37万元、县级资金8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34户,项目受益总人口365人,其中受益脱贫4户数,受益脱贫人口20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洛尼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洛尼乡洛尼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洛尼乡洛尼村

18.芒康县嘎托镇巴拉村左尼组1号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交通局

责 任 人:保罗

实施地点:嘎托镇巴拉村

建设任务:新建一座2-13米空心板桥梁(含导流堤、引道),护栏(0.5米)+行车道(4.5米)+护栏(0.5米)。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80万元(中央资金140万元、自治区资金98万元、市级资金8万元、县级资金34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4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51人,其中受益脱贫3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嘎托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嘎托镇巴拉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嘎托镇巴拉村

19.芒康县如美镇卡均村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交通局

责 任 人:保罗

实施地点:如美镇卡均村

建设任务:1-25米T型桥梁,0.5米护栏+4.5米行车道+0.5米护栏(含导流堤300米)。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400万元(中央资金291.833万元、自治区资金72万元、市级资金6.167万元、县级资金3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3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560人,其中受益脱贫21户数,受益脱贫人口82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如美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如美镇卡均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如美镇卡均村

(三)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2个

1.芒康县措瓦乡仲日村高原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措瓦乡仲日村

建设任务:新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1045.93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括混凝土硬化702.27平方米;交易中心附属硬化343.9平方米,交易中心室外附属照明10盏,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50立方米矩形蓄水池5座,化粪池1座,市政工程包括混泥土路面通路组38106平方米,防洪堤1314.18立方米,防洪挡墙606立方米,景观工程包括混泥土路面入户道路17460.9平方米,砂石路面入户道路3576.31平方米,晒坝2859.93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点(含硬化)11个,3立方沟臂式垃圾箱11座,蔬菜大棚7544.43平方米,村客运站室外附属提升876.99平方米,方形树池10个,杨树10株,新大机井2座,太阳能路灯157盏,庭院改造153户。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915.56万元(中央资金2295万元、自治区资金525万元、市级资金22.56万元、县级资金73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385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108人,其中受益脱贫63户数,受益脱贫人口266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措瓦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措瓦乡仲日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措瓦乡仲日村

2.芒康县洛尼乡洛尼村高原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洛尼乡洛尼村

建设任务:改造通组路6.526公里;硬化入户道路60047.71平方米;新建1座小桥1-16m,新装太阳能路灯169盏,新建晒麦场479.1平方米,新建蔬菜温室大棚203个,庭院改造208户。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3000.54万元(中央资金2343万元、自治区资金525万元、市级资金25.54万元、县级资金107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201户,项目受益总人口2035人,其中受益脱贫125户数,受益脱贫人口489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洛尼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洛尼乡洛尼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洛尼乡洛尼村

(四)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6个

1.芒康县帮达乡戈托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帮达乡戈托自然村

建设任务:新建庭院经济32座,(温室大棚每座37.8㎡)改造入户道路6298.53㎡,新增饮水工程1项(含80m深机井和泵房等配套设施)新建民宿充电桩2套及热水器6套。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421.98万元(中央资金292万元、自治区资金47万元、市级资金10.98万元、县级资金72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3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58人,其中受益脱贫4户数,受益脱贫人口25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帮达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帮达乡戈托自然村

运营主体:帮达乡戈托自然村

2.芒康县易地搬迁安置点维修及更新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 任 人:李文俊

实施地点:芒康县易地搬迁安置点

建设任务:总用地面积13796.68平方米,易地搬迁安置点内公共道路翻新及维修、设置复合藏式风格的太阳能路灯、铁质栏杆;排水沟维修、检查井维修、雨污水管网14个点零星维修、饮用水入户管网14个点零星维修;坡屋面防水维修;14个点的室内电气线路维修及附属设施维修等。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690.98万元(中央资金1848万元、自治区资金209万元、市级资金315.98万元、县级资金318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2705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6955人,其中受益脱贫530户数,受益脱贫人口2643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安置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安置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运营主体:安置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3.芒康县措瓦乡措瓦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措瓦乡措瓦村

建设任务:入户道路硬化36415平方米,砂石路面20191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点16个,新建取水口3座,蓄水池3座,管道工程600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981.95万元(中央资金747万元、自治区资金150万元、市级资金6.95万元、县级资金78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20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628人,其中受益脱贫48户数,受益脱贫人口201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帮达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措瓦乡措瓦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措瓦乡措瓦村

4.芒康县宗西乡通古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宗西乡通古村

建设任务:新建通组公路9.711公里;改造入户道路3.54千米;集中淋浴室及附属工程,其中:淋浴房69.32平方米,主水管556米,取水口2个,露天洗澡池4个总面积约206.4平方米,通透式围墙152米,太阳能光伏板及蓄电池1套,烘干设备1台。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994.55万元(中央资金759万元、自治区资金150万元、市级资金5.55万元、县级资金8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26户,项目受益总人口1288人,其中受益脱贫43户数,受益脱贫人口160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宗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宗西乡通古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宗西乡通古村

5.芒康县朱巴龙乡达嘎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朱巴龙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卓玛次仁

实施地点:朱巴龙乡达嘎顶村

建设任务:入户道路硬化2.5km、村容村貌提升改造32户及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00万元(中央资金200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3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279人,其中受益脱贫4户数,受益脱贫人口24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朱巴龙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芒康县朱巴龙乡达嘎顶村

运营主体:芒康县朱巴龙乡达嘎顶村

6.芒康县2025年户厕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昂多乡人民政府、芒康县戈波乡人民政府、芒康县索多西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熊明兰、凌云李、张缔军

实施地点:昂多乡、戈波乡、索多西乡

建设任务:芒康县共计522户,昂多乡吉措村、曲塔村(分散式改造300户);戈波乡(122户);索多西乡安麦西村(集中式修建公厕1座)。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104.4万元(中央资金104.4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522户,项目受益总人口2540人,其中受益脱贫132户数,受益脱贫人口521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昂多乡人民政府、芒康县戈波乡人民政府、芒康县索多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昂多乡、戈波乡、索多西乡

运营主体:昂多乡、戈波乡、索多西乡

(五)其他类项目1个

1.芒康县2024年小额信贷及产业(项目)贴息还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与科学技术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

建设任务:芒康县贷款贴息(小额信贷和产业项目贴息)282.5576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282.5576万元(中央资金:282.5576万元)。

进度计划: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绩效目标:受益群众户2280户、受益群众人数10260人,受益脱贫户数2280户、受益脱贫人数10260人。

七、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5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60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昌都市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等通知精神和指示要求,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做好脱贫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实施。

(二)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财政衔接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衔接资金方案取得实效。

(三)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衔接项目和分配衔接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每年年底前完成本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发展与改革委员、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衔接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衔接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衔接资金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衔接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附件:芒康县2025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资金明细表

附件下载:
芒康县2025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表.xlsx
芒康县2025年第一批脱贫县衔接资金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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