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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检察院召开会议规范信息报送用语

2016年11月30日 0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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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院信息报道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适应检察信息报送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县委宣传部要求,近日,芒康县检察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了《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的全文内容。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文件中时政和社会生活类、法律法规类、民族宗教类、港澳台领土、主权类、国际关系类等五大方面禁用词和慎用字词,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类的禁用词和慎用词进行了详细解读,说明了原因。我院负责人通报了今年检察信息报送的总体情况,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再次详细讲解了检察工作简报的写作要素,要求全院干警重点掌握法律法规类等前三类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认真做好笔记,在今后信息写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通过此次会议,全院干警知悉了平时信息写作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为提高我院信息质量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信息报送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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