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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6次学习会

2021年07月20日 04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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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芒康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本年度第6次学习会,会议由检察长屈小明主持,院党组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事实方案纲要(2020-2025)>实施方案》以及《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芒康县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分工》等文件精神,同时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区党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党组成员以及科室负责人三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着国家的政治安全,我院干警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区市县委部署要求,切实做到把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常态化狠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当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纳入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要有清醒认识,并且把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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