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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 2022 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 年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芒康县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 号),《财政部等 11 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 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对 2021 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实施补充方案和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1〕72 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56 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
的通知》(藏财农指〔2021〕6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芒康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自治区、昌都市关于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三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并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提供保障。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坚决把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有序做好乡村振兴衔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兼顾农业农村与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主要措施。

    1. 做好统筹对接。芒康县乡村振兴局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提出的项目需求筛选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统筹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及时与乡村振兴部门对接,结合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报县财政局审批。各乡镇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2. 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建成,保证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安全,特成立芒康县整合资
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合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组  长:巴桑扎西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  刁  伟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尼玛旺堆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周 富 亭 县政府副县长
员:  扎西拉姆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唐 龙 梅 县财政局局长
         林 枫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洛松格邓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洛松尼玛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钟 明 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达 尼 玛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嘎松扎西 芒康县自然资源局局长4
        格松扎西 芒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保  罗  县水利局局长
         庄  杰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扎西次巴 生态环境局芒康分局局长
        井 立 元 县交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周富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龙梅、洛松尼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
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资金来源
2022 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 28023.19 万元(财政衔接资金 23407.19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
资金为 17505.31 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16000 万元,中央以工代赈资金为 226 万元,中央少
数民族发展资金为 1279.31 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为5901.88 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资金 4969 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 932.88 万元),生态岗位补助资金 4616 万元。
五、整合资金项目与投向
2022 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共计投向 16个项目,其中,一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2 个,安排资金12117.83 万元、占 43%。二是生产发展类项目 3 个,安排资金 536 万元、占 2%。三是基础设施配套类项目 2 个,安排资金2292.19 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 2212.16 万元)、占 8%。四是巩固提升类项目 4 个,安排资金 6309.17 元、占23%。五是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 4 个,安排资金 2152万元(其中含以工代赈资金为 226 万元)、占 7%。六是其他
类 2022 年生态岗位项目 1 个、本次安排资金 4616 万元、占17%。
(一)乡村振兴建设示范点
1、芒康县曲登乡登巴村乡村引领项目示范点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曲登乡登巴村
建设任务:曲登乡邓巴村村容村貌提升 126 户,卫生间改造50 户,通组公路 18.406 公里,主街道人行道改造及绿化工
程 1 项,污水管道工程 1 项,检查井 15 座,污水处理站 2座,垃圾焚烧站 1 座,路灯 308 盏及附属工程,新建桥梁 2座(邓巴组 1 座、荣许组 1 组),新建 318 国道驿站休息点1 处(含生态修复、荣许餐厅、汽车之家、装配式供房、
骑行书吧等附属设施),入口形象标识 2 处,入口处挡土墙800 立方米。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 6396.3 万元。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8 月。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283 户 849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109 户467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交由芒康县曲登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曲登乡邓巴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曲登乡邓巴村。
2、芒康县帮达乡毛尼村乡村乡村引领项目示范点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帮达乡毛尼村
建设任务:帮达乡毛尼村村容村貌提升 102 户,卫生间改造 40 户,通组公路 10.21 公里(包含入户道路),污水
管道工程 1 项,检查井 50 座,污水处理站 1 座,路灯 220盏,垃圾焚烧站 1 座,214 国道驿站休息点 1 处,主街道绿化及人行道改造工程 1 项,民宿改造 1 处及附属工程,新建214 线林下资源农产品交易点 1 处,修复望塔 1 处,新建标识牌 1 处,新建毛尼村擦擦桥梁 1 座,新建毛尼村觉木桥梁 1 座。资金规模:计划安排资金 5721.5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8 月。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198 户 594 人。其中脱贫户 88 户484 人。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具体交由芒康县帮达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帮达乡毛尼村,运营主体为:芒康
县帮达乡毛尼村。
(二)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

1、芒康县莽岭乡下莽岭村蜜蜂养殖基地新建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莽岭乡下莽岭村
建设任务:新建产房 80 平方米带装修、蜂蜜加工设备、蜂蜜包装盒、蜂蜜包装瓶、展览柜、蜂箱。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170 万元。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150 户 1200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54 户 380 人。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莽岭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莽岭乡下莽岭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莽岭乡下莽岭村。
2、芒康县纳西温室改造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纳西乡纳西村
建设任务:维修改造温室 214 栋,(1.更换防水保温棉被 50mm 厚、2.更换薄膜 1.8mm 厚、3.压条卡扣、4.卷杯机
更换 50 套、5 防虫网)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186 万元。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286 户 1270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40 户 210 人。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纳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纳西乡纳西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纳西乡纳西村。
3、芒康县纳西乡生态民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旅游发展局
责 任 人:叶 聪
实施地点:芒康县纳西乡纳西村
建设任务:对现有特色民宿进行风貌改造、卫生间改造、
内部装修 400 平米及购置配套设备等。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80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0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6—5 人固定就业,项目建成后受
益 10%-15%上交给村委会,作为贫困户分红。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纳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为:纳西乡纳西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纳西
乡纳西村。
4、芒康县生猪养殖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8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索多西乡达海龙村、格朗村,徐中乡
尼玛沙村、门巴村。
建设任务:两个乡(镇)四个村(居)共计卡若香猪(仔
猪)2250 头卡若香猪,每户养殖卡若香猪 3-5 头。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180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0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562 户 3375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243 户 1458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
体由芒康县索多西乡人民政府、徐中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
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索多西乡达海龙村、格朗村。
徐中乡尼玛沙村、门巴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索多西乡达
海龙村、格朗村。徐中乡尼玛沙村、门巴村。
5、芒康县纳西民族乡纳西村民俗特色村寨打造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 任 人:格松扎西
实施地点:纳西民族乡纳西村
建设任务:纳西村特色村寨打造工程建设范围主要为对
纳西村嘎达、嘎果、街上、重金 4 个组的主要路段至村民
居住点安装太阳能路灯 326 盏;对纳西村村道两边的围墙
(长 8.8km、高 1.5m)进行维修加固及美化,对部分路段进
9行硬化(长 5km、宽 4m);对纳西村主街道 180 户各类商户
统一制作民俗特色牌匾;在纳西民族乡主街道两旁制作并安
装民族团结特色灯盏若干;对纳西村道路沿线建筑物统一粉
刷并进行民俗特色图文喷漆;对纳西村重金、嘎达、街上等
4 组铺设给水及污水排污管道 3.3km。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2212.19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250 户 1179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44 户 165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纳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为:纳西乡纳西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纳西
乡纳西村。
(三)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
1、芒康县宗西乡宗西村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洛松尼玛
实施地点:芒康县宗西乡宗西村
建设任务:宗西乡宗西村村容村貌提升 102 户,卫生间
改造 40 户,通组公路 5.899 公里(包含入户道路),主街
道人行道改造及绿化工程,污水管道工程,检查井 18 座,
垃圾焚烧站 1 座,新建公共厕所 1 座,污水处理站 2 座,路
灯 130 盏及附属工程,荒地生态修复工程 1 处,改建桥梁 2
1011
座,新建桥梁 4 座,新建河堤 1200 米,新建游步道 1500 米,
人畜分离工程 1 项。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5349.2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8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157 户 471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50
户 445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宗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为:宗西乡宗西村,运营主体为:芒康县宗西
乡宗西村。
2、芒康县索多西乡格朗西村田间水渠、蓄水池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保
实施地点:芒康县索多西乡格朗西村。
建设任务:新建 C30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 300m3 两个,新
建水渠 1600 米(钢筋混凝土水渠 400*400)。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320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0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145 户 435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12
户 72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索多西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12
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索多西乡格朗西村,运营主体为:
索多西乡格朗西村。
3、芒康县 2022 年农村供水维修提升工程(措瓦乡、帮
达乡、徐中乡)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保
实施地点:芒康县措瓦乡、帮达乡、徐中乡等乡(镇)。
建设任务:新建机井 6 座(机房 50m2,取水井深 80 米、
太阳能发电设备)2022 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450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87 户 348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10
户 42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措瓦乡、帮达乡、徐中乡等乡镇
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芒康县措
瓦乡、帮达乡、徐中乡等乡镇。
4、芒康县洛尼乡当佐组蓄水池新建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保
实施地点:芒康县洛尼乡当佐组。
建设任务:新建 C30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 1000 立方米,
围栏。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190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0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32 户 401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9
户 36。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水利局牵头进行项目监督,具体由
芒康县洛尼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收益主体为:芒
康县洛尼乡当佐村当佐组。
(四)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1、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通村桥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井立元
实施地点: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
建设任务:新建 3 座 T 型板桥梁长度 16 米,宽度 4.5
米,引道 20 米 C30 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 4.5m,厚度 0.2
米,两侧各 25cm 培土路肩。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384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169 户 507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23
户 127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嘎托镇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1314
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嘎托镇普拉村,运营主体为:芒康
县嘎托镇普拉村。
2、芒康县洛尼乡德西组郭瓦自蓄水池新建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责 任 人:保
实施地点:芒康县洛尼乡德西组。
建设任务:新建蓄水池 500 立方,围栏。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86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15 户 89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5 户
24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洛尼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芒康县洛尼乡德西组,运营主体为:
芒康县洛尼乡德西组。
3、芒康县昂多乡吉措村东宗达桥梁工程
责任单位:芒康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井立元
实施地点:芒康县昂多乡吉措村。
建设任务:新建 1 座 30 米预应力箱梁桥 1 座(含导流
堤),护栏(
0.5 米)+行车道(4.5 米)+护栏(0.5 米)。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226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17 户 85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7 户
28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记
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
查、登记后,具体由芒康县昂多乡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收益主体为:芒康县昂多乡吉措村,运营主体为:芒康
县昂多乡吉措村。
4、芒康县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芒康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洛松格邓
实施地点:芒康县 15 个乡(镇)
建设任务:对 2.6 万亩农田进行土地平整,施有机肥等
措施。
资金规模:实际安排资金 1456 万元。
进度计划: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
绩效目标:受益人数 1714 户 4598 人。其中解决脱贫户
750 户 2450 人。
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资产核查和产权登
记相关工作要求,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
行核查、登记后,计划交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进行项目监
督,具体由芒康县 15 个乡镇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管理;项
目收益主体为:各乡(镇),运营主体为:芒康县 15 个
乡(镇)。
1516
(五)其他类
1、2022 年生态保护岗位补助类资金
责任单位: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 任 人:达尼玛
资金规模:本次实际安排资金 4616 万元,
进度计划: 2022 年 12 月前完成。
绩效目标:受益人口数 13188 人,受益脱贫人口数 6879
人。
六、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西
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
2021〕56 号)”文件
精神,并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昌都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昌都市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的通知,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二)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
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
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
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
效。
(三)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
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
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
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
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
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
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
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每年年底前完成本绩效评价
工作,并及时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
料。
(四)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发展和改
革委员、县乡村振兴局会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
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
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
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
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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