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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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关于对 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 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县级 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 “三区三州” 资金实施方案和脱贫县项目库三年 滚动计划的审核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市乡村振兴局
:
2022年 4月 18—22日 ,自 治区乡村振兴局会 同相关行
业部 门组织开展 了7地 (市 )74县 (区 )2022年 脱贫县财
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机制奖补
三区三州”资金实施方案和脱贫县项 目库三年滚
动计划合规性审核 ,专 家组一致通过了各地市报各的项 目计
,现将 《关于对 2022年 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
1施方案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 “
三区三州”
资金实施方案和脱贫县项 目库三年滚动计划的审核意见》印
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 于对2022年 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
方案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 “
三区
三州”资金实施方案和脱贫县项 目库三年滚动计划
的审核意见
附件
关于对 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
资金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
保障机制奖补
三区三州”资金实施
方案和脱贫县项目库三年滚动
计划的审核意见
为切实落实
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
和项 目、资金、
责任、监管 “四到县区”要求,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
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
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
意见》 (财 农 〔2022〕 14号 )和 《西藏 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
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 (藏 财农
2021〕 44号 )精,自 治乡村振兴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
发改委、农业农村厅、民委、林草局、人社厅、水利厅、交
通运输厅、住建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等行
业部门对地市报各的2022年 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
三区三州”
资金实施方案和脱贫县项 目库三年滚动计划进行 了合规性
审核;对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超 出5000万 元及以上的、产业
投资 3000万 元及以上的入库项 目进行报各审核。原则同意
各地市上报的实施方案和项 目库三年滚动计划(详 见附表 )。
3-、 扎实推进 2022年 实施方案落地
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中大力推广 “以工代
方式,促进脱贫人 口、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 口就业增收
,
工代赈”方式实施项 目的劳务报酬支出原则上不低于项
目总投资的 15%,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参与项 目建设增收。对采取
滚动回收
模式的产业项 目
,
年 回收金额根据市场上同种类型的产业项 目平均年收益率
确定。对经营性项 目要拟定项 目资产运行管护计划,签订资
产管理责任书,明 确资产管理等相关内容。
各地要按照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
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紧 7月 中旬、10月 中旬和年底资
金支 出率分别达到 5⒋2%、 7⒐2%和 100%(扣 除政府采购文
件或项 目实施方案明确的质保金后 )的 要求,积极探索创新
项 目管理方式,完善项 目实施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 目,按
规定实行简易审批。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抓 住施工黄金季节
,
明确节点任务,细 化进度安排,确 保项 目如期完工。加强与
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规 范资金报账支出统计 口径,定 期比
对全 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财政支付数据监控系统数据
,
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抓好三年滚动项目库建设
衔接资金支持 的项 目原则上从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和乡村振兴项 目库选择,中 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
不能低于上年规模。各地要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按 照项 目归
口原则,乡 村振兴、发展改革、民委、农业农村和林草等行
4业主管部门负责项 目把关,乡 村振兴部门负责联农带农机制
把关,牵 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 目库建
,其他的生态、自然资源等部 门协同配合有效实现互通有
无、精准发力,完 善项 目库建设管理制度,推 动项 目库共建
共享。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项 目,需 完成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实施方案、概算批复等。结合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动 态管理
项 目库,生 态 岗位补偿、贷款贴息等项 目以年度实际情况为
,3年 未执行的项 目自动出库,再 次入库按照新项 目办理。
三、做好 2022年脱贫县整合资金补充方案
各地要结合 2022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资金项 目计划,严格落实 “四个不摘”要求,对
二批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地市和县 (区 )预 算安排财政衔接
资金和 生态 岗位补助资金等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的财
政涉农资金开展县级统筹整合,确 保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各
项财政 涉农资金用于脱贫县的增 幅或者县均投入规模达到
规定要求。在合理把握节奏 、力度和时限的基础上,分类调
整优化整合资金投 向,排 除负面清单项 目,编 制《补充方案》
,
《补充方案》按程序经地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实 施 乡村振
兴战略领导小组 )审 核后,于 2022年 8月 1日 前上报至 自
治区乡村振兴局,我 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市上报情况
,
成熟一批,审核一批。
此次审核通过的 2022年 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实施方案和项 目库三年滚动计划原则上不得擅 自变更,因
5然灾害等不可抗拒 因素确需变更的,经本级农村工作领导小
(实 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同 意后报上级农村工作领
导小组 (实 施 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批,并按程序报 自
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自 治区党委实施乡村战略领导
小组 )各案。
附件:1.2022年 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明细表 (按 县区类型分 )
2.2022-2024年 脱贫县项 目库三年滚动计划表
3.审 核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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