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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扎仓嘎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4-06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西藏昌都市水利局委托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西藏昌都市芒康县扎仓嘎水库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市芒康县扎仓嘎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西藏昌都市水利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扎仓嘎水库工程位于西藏昌都市芒康县境内的金沙江一级支流嘎托河上游段,距芒康县嘎托镇1.5km,距昌都市439km。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开发任务:扎仓嘎水库工程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溢洪道、导流放空洞、输水洞及供水主管线路等部分组成。设计总库容1905.87万m3,兴利库容1124.5万m3,坝顶长317.73m,最大坝高46.5m。

扎仓嘎水库为嘎托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水库建成后,可调节嘎托河干流枯期径流,为嘎托镇供水提供安全保障,并向干流嘎托灌区渠系补水灌溉,其工程任务为供水和灌溉。扎仓嘎水库建成后,每年可向芒康县城供给775.46万m3饮用水。扎仓嘎水库的兴建可解决坝址下游各灌片(嘎托灌片、康顶灌片、普拉灌片、矣玛塘灌片)土地的灌溉水源问题,涉及水库控灌面积30893亩。

工程总投资46485.59万元,施工总工期36个月,其中主体工程工期为33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

对路生生物的影响:对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活动及征、占压土地与水库淹没等对植被的破坏;对生生物的影响:水库蓄水后的库区河段的水生生境将发生一定变化。

2、水土流失影响

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公路修建、主体工程及边坡开挖、料场堆放等环节。

3、水环境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源于基础开挖、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砂石骨料加工、运输车辆冲洗及机械修配过程产生的废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运行期:水库蓄水将改变库区、下游河段的水文情势。

4、大气环境

施工期:工程施工阶段,主要污染源为施工爆破;砂石骨料筛分、搅拌;砂、土等尘源物质装卸、运输、堆存;汽车尾气。

运行期:项目建成后,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5、声环境

施工期:工程施工阶段,主要污染源为开挖爆破、砂石料加工、运输车辆等。

运行期:项目建成后,对声环境无影响。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弃渣主要为开挖的填筑料、石方中不能利用的部分。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果皮纸屑、菜叶、废弃物等。

运行期: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的要点

1、生态保护措施

①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方案,尽可能的少占用林地和草地,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加强减水河段的植被绿化程度,以减少周围植被水土保持能力的下降。

加强对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

②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为了减少水上工程的实施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本工程开发建设前应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水上工程的实施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

水库在运行期间,拟在坝址处下泄生态基流,以保证减水河段生态用水需求。

2、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施工布置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包括主体工程区、料场区、渣场区、施工道路区、临时生产生活区及水库淹没区等。按照防治目标,因地制宜的采取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形成较为完整的防护体系,可有效控制因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工程建设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砂石加工系统生产废水采用二级沉砂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水回用,底部砂石定期清理后送返料场回用;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不外排;机械修配系统含油污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草地和耕地施肥,对环境影响小。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清洁燃油,尽可能选择天气条件适宜的时节施工,石料开采和加工采取喷水降尘,湿法生产;道路及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少扬尘的产生;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或采用苫布遮盖严实等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大大降低,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5、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参与混凝土浇筑等高噪声施工环节的施工人员,应配戴减噪防护帽(或耳塞),减少噪声对他们的伤害,要求高噪声作业工作时间应当限制在每天2-4小时以内;砂砾石运输时段应避开附近居民正常休息时间,混凝土浇筑也应当尽量避开施工营区的正常休息时间;爆破作业时,应当对施工营区施工人员进行预先通知或发出警报,同时引爆时间应设定在白天(9:00-11:00或14:00-16:00之间为宜),避开午息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技术和设备,加强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6、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工程弃渣禁止下河,先拦后堆,堆存至指定渣场,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区内设置一定数量垃圾桶,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芒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扎仓嘎水库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任务以供水和灌溉为主,开发任务明确、合理,对保障芒康县城镇供水及下游各灌区用水意义重大。水库选址布局、调度运行方式合理。工程施工期“三废”及噪声等不利影响是局部的和相对较小的,主要不利环境影响是工程占地、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这些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予以减免或改善,不构成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因素。扎仓嘎水库移民及占地补偿制定了合理的拆迁安置方案。

扎仓嘎水库建设带来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局部的和次要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扎仓嘎水库在拟选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昌都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昌都县城关镇帮达街27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5208052051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号倍特康派大厦26楼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8200549493

电子邮箱:1556408036@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如征地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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